預推免!2024年中山大學推薦免試研究生招生章程
來源: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更新時間:2023年09月20日 15:11:02
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我校通過推薦免試方式招收全國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招收的研究生包括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碩士生”)、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直博生”),統稱“推免生”。招生目錄計劃為擬招生計劃,各專業接收推免生人數以實際錄取為準。
一、申請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在目前就讀學校取得教育部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四)學術研究興趣濃厚,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作為博士、碩士研究生培養的潛質。
(五)誠實守信,學風端正,未受過任何處分。
(六)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中山大學規定的體檢要求。
(七)入學前須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
(八)申請醫學學位推免生,申請條件除符合上述(一)至(七)項要求外,還須符合以下要求:
1.醫學臨床學科(1002臨床醫學、1003口腔醫學、1006中西醫結合)學術學位各專業只接受授醫學學位的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
2.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只接受本科畢業于5年及以上學制的臨床醫學、麻醉學、精神醫學、醫學影像學、放射醫學、眼視光醫學、兒科學等專業的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
3.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只接受5年制口腔醫學專業的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
4.被錄取為臨床(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的學生均須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各附屬醫院均不接受入學前已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考生報考臨床(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
(九)申請法律專業學位碩士推免生,申請條件除符合上述(一)至(七)項要求外,還須符合以下要求:
1.申請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本科專業應為非法學專業。
2.申請法律(法學)專業學位本科專業應為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申請)。
(十)其余申請條件要符合各招生院系推免生接收辦法中的要求。
二、申請材料
申請者須根據各招生院系的具體要求,提供相關申請材料(如加蓋有推薦學校教務處公章的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國家英語四級或六級考試成績、其他外語水平證明材料、已發表的學術論文或出版物、具有學術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動中獲獎或有突出貢獻的證明等)。各招生院系對申請者進行初審并擇優確定復試名單。
申請者須承諾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請身份的真實性。一經查證為不屬實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我校將取消其申請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
申請人若存在有違學術道德、專業倫理、誠實守信等方面的不當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申請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
三、報名及復試錄取
推免生的報名及錄取均通過教育部“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進行,系統開放時間以教育部規定時間為準。
(一)報名程序
1.申請者須在教育部規定時間內在“推免服務系統”完成網上注冊、填寫基本信息、上傳照片、支付報考費等操作。
2.申請者須在教育部規定時間內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完成填寫報名信息、確認復試及確認待錄取通知等程序。我校各招生單位的報名、確認復試和確認待錄取通知的截止時間不盡相同,請申請者密切關注各招生院系在“推免服務系統”及單位網頁上公布的招收推免生的相關要求。
詳細的注冊、報考指南請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查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
(二)復試
復試內容重點考察外語應用能力、專業素質及能力、實踐(實驗)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心理健康狀況等。復試形式由各招生院系確定。各招生院系根據復試成績擇優錄取,未按規定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申請者在參加復試時,須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加蓋有推薦學校教務處公章的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以備查驗。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及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原件須交招生院系存檔。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或復印件,須根據各招生院系的具體要求提供。
(三)錄取
我校各招生院系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向擬接收的申請人發送待錄取通知,收到待錄取通知的申請者,須在各招生院系規定時間內在“推免服務系統”上完成待錄取確認,逾期未完成確認者視為放棄待錄取資格。推免生完成確認后不可變更錄取志愿,不得撤銷待錄取。
各招生院系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人數以最后推免系統確認的錄取人數為準。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推免錄取資格。
(四)體檢
所有擬錄取的考生,須于擬錄取后在中山大學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要求及時間由招生院系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四、招生類別及相關說明
(一)推免生的招生類別一般為非定向就業(錄取為“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等國家專項計劃的為定向就業)。
(二)學術型博士各專業均可招收直博生;工程博士專業學位可招收直博生;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學位不招收直博生。
(三)被錄取為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學位的學生均須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
(四)我校不接收未按國家有關規定完成履約責任(含違約)的“農村訂單定向生”“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公費師范生”等考生申請,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申請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
五、學習年限
(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基本學習年限為2年或3年,各學科專業學習年限可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當年的招生章程中查閱(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postgraduate)。
(二)直博生的基本學習年限一般為5年。
(三)保留入學資格碩士研究生的學習年限以入學當年規定為準。
六、學費及獎助金
(一)推免生入學時均須繳納學費,具體學費標準可在中山大學信息公開網查閱(中山大學信息公開網-公開事項-財務、資產及收費信息欄目)。保留入學資格碩士研究生按入學當年學費標準繳納學費。
(二)推免碩士生可申請“中山大學碩士研究生獎助金”。符合條件的碩士研究生還可申請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各招生單位設立的獎助金及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設立的各類獎助金。
(三)直博生可獲得“中山大學博士研究生獎助金”。符合條件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請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各招生單位設立的獎助金及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設立的各類獎助金。
(四)碩士研究生獎助金實行動態管理,每年評定一次。具體評審辦法參見中山大學研究生獎助金管理相關規定。
更多研究生獎助體系的內容,請查閱中山大學研究生院網頁(http://graduate.sysu.edu.cn/regulations)的相關內容。
七、復審
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應完成大學本科階段的學業,并按期畢業,擬錄取后如出現以下情形之一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1.未完成本科培養方案規定的所有課程及實踐環節(含畢業論文或實習)的學分要求;
2.本科最后一學年課程成績出現不及格記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或受到處分;
4.政治表現不合格,體檢不合格;
5.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資格或取得畢業資格但未獲得學士學位。
已錄取的推免生,應在入學報到當日將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提供給我校錄取單位進行核查,若在入學報到前未取得學士學位和本科畢業證書,將被取消錄取資格、入學資格。
八、其他相關說明
確認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在“推免服務系統”上完成待錄取確認的推免生不得變更錄取志愿,不得撤銷待錄取。
確認錄取的直博生仍須按照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規定,進行博士研究生網上報名。
請考生關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postgraduate)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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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mhf80817 】